尊敬的客戶、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和《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相關要求以及我行銀行詢證函集中處理的情況,現將我行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函范圍
我行統一以珠海華潤銀行為主體范圍進行回函,詢證函中的“詢證函抬頭”(即函證收件人)請填寫“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如填寫我行分支機構名稱,我行仍將以珠海華潤銀行全行為主體范圍進行回函。
二、函證受理機構及函證方式
我行函證回函業務(指函證單位為我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客戶)已集中受理,受理機構如下:
受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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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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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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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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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行集中作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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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證收發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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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東1346號華潤銀行大廈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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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812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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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與本行有商業往來的函證業務請與合作部門(合作協議簽署部門、采購行為發起部門等)進行聯系后按其提供的地址發函。
(一)郵寄函證: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函證內容將紙質詢證函郵寄至總行集中作業中心,如郵寄至開戶網點或客戶經理將會導致函證無法受理而退函。
(二)現場函證:請提前致電總行集中處理中心進行預約(預約電話:0756-8121732),以便我行做好相關服務支持?,F場跟函還需提供加蓋會計師(審計)事務所公章的介紹信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三)我行啟用數字函證的時間及具體方式另行公告。
三、詢證函資料
(一)注冊會計師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選擇《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中的附件1-3其中一種格式。
(二)詢證函應按照《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相關要求填寫。(三)詢證函需注明回函的事務所相關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聯系電話,會計師事務所應及時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更新聯系地址及聯系方式。
四、蓋章要求
(一)詢證函預留簽章處注明了預留印鑒字樣的需加蓋被詢證單位整套財務預留印鑒,未注明的可以加蓋預留公章或整套財務預留印鑒。多頁詢證函需要加蓋騎縫章,騎縫章應與預留簽章處簽章保持一致,如涉及預留印鑒印章較多或者手簽字無法覆蓋詢證函的,可以用預留公章代替。如被詢證賬戶已銷戶且銷戶后印章已變更等原因導致無法加蓋有效預留印章的,注冊會計師須咨詢總行集中作業中心并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函證同一企業我行多個銀行賬戶,且賬戶預留銀行簽章不同,“授權扣款賬戶”應當填寫我行結算賬戶并加蓋授權扣款賬戶的預留銀行簽章。
五、內容要求
(一)一份詢證函應填寫一個函證基準日,若函證多個函證基準日的需分別發函。
(二)詢證函信息不應留白,對于注冊會計師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或具體欄位,應當將該項目或具體欄位的表格用斜線劃掉,對于用斜線劃掉的項目或欄位,我行無需核實相關信息且不需要反饋。
(三)如被審計單位的文件記錄或管理層提供的信息中顯示與我行之間沒有此等交易或余額的,但注冊會計師認為需要就此獲得確認時,注冊會計師應在每個對應欄目填寫“無”。
(四)對于詢證函“其他”項,應填寫“無”或具體的詢證內容。
對于未按上述要求發函的,我行有權退回。若我行已聯系會計師事務所補充證明資料的,自我行聯系會計師事務所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處理的,我行將對相關詢證函予以退還。
六、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
(一)我行函證業務收費詳見我行官網《珠海華潤銀行服務收費定價表》(http://www.hkptcg.com/tools/charges/)。我行函證業務費用收取支持現金收費、二維碼收費和本行賬戶扣款收費。若選擇本行賬戶扣款收費的,詢證函需注明費用從被詢證單位在我行開立的賬戶收??;如有多個賬戶,需注明授權扣款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余額足夠扣費。
(二)因企業賬戶注銷或其他原因不能從授權扣款賬戶扣收函證手續費,會計師事務所應配合我行與企業進行溝通并繳納函證手續費。
(三)回函或退函的相關郵寄費用采取收件人到付的方式。
七、時效
我行在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將回函直接回復會計師事務所或交付跟函注冊會計師。如詢證函不符合相關規定,拒絕回函的,我行在收到詢證函3個工作日內通知會計師事務所。
特此公告。
本公告解釋權屬于珠海華潤銀行。
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